一下課回家
看到msn........非常傻眼
一個平常沒再聯絡的朋友
竟留了這段留言............
我整個只有!@#$%^&*(...)......
 
拜託拜託~~~
以後別再傳這種鬼東西給我了     ......真是"好朋友"勒
 
為了媽媽還是傳吧!(信不信由妳)...別人硬傳 ..
.對不起我叫楊佳偉.我在民國94年6月29號.被人殺了.屍體埋在金湖國小附近.
如果你把這封信刪除 話.妳 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.如果你在看到這封信 24小時內.
傳給30個人妳家就不會鬧鬼.我是被逼 請幫忙找到犯人.
你把這封信發給你30個好友.10天後.妳喜歡 人就會喜歡妳.
如果不發.妳媽媽就會在50天後.被車撞死很靈(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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